日前,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即行废止。该《目录》发布了包括农业、原材料、矿产等13个大行业项目的投资核准规定,其中有色金属行业核准项目规定如下: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已查明资源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