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期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的通知》,《通知》将我国被重点淘汰工业行业由2013年19个调整为15个,锌(含再生锌)冶炼、酒精、味精、柠檬酸行业不再列入重点淘汰行业。
《通知》显示,将被重点淘汰的工业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15个工业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