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发出通知,对青海省电解铝企业2014年度阶梯电价标准予以明确。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包括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等,其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