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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伊电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4-05-20 15:46 来源:

关于开展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伊电杯”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豫职技组〔2014〕1号文件精神和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要求,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研究决定,2014年在全省有色行业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7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在全省有色金属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2014年全省有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择在碳素焙烧工、铝电解工、铝及铝合金熔铸工、化学检验工等四个职业(工种)中开展。竞赛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有关企业根据文件精神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7月以前,决赛由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9月以前。

三、参加决赛选手的条件。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能技术水平高,具有中、高级工职业资格。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选拔和审查工作。技师(中级职称)及其以上职业资格及省技术能手获得者原则上不作为选手参加竞赛。每个企业每个职业(工种)可选拔5~10人参加决赛,名单报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

四、决赛内容。本次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部分。按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命制试题。命制试题遵循坚持标准,重视基础,全面考核,反映水平的原则,适当增加新工艺、新技术方面的内容。

五、奖励。

(一)团体奖

在每个职业(工种)中,按参赛队伍前5名选手的平均成绩,设团体第一名、团体第二名、团体第三名各一个。根据各参赛企业的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一个。

(二)个人奖

1、碳素焙烧工、铝电解工:

根据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要求,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 3 名的选手,按程序报有色鉴定中心,经有色金属行业技能大奖获得者和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列入有色金属行业技术能手人选。

对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有色鉴定中心审查符合申报技师条件的,可晋升为技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12名的选手,不是高级工的可晋升为高级工,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本年度可破格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2、铝及铝合金熔铸工、化学检验工:

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豫职技组〔2014〕1号文件精神,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 3 名的选手,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对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前3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符合申报技师条件的,可晋升为技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省级决赛选手(已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的理论、技能操作的实际成绩均达 60 分以上,不是高级工的可晋升为高级工,按规定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其他:

所有职业(工种)决赛第四至十名的由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授予“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技术能手”称号;所有职业(工种)决赛第十名以外的选手由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六、决赛经费。参加决赛的选手,每人需交纳参赛费500元,食宿费用自理。决赛的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茗程 13949119218 0371-65507113

        吕森宝 13937146893 0371-65507113

邮 箱:hnysjdz@163.com 传 真:0371-65507113

 

附:河南省有色行业“伊电杯”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决赛人员报名表.doc

 

 

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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