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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4-10-14 16:59 来源:

 

工信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已对《铅锌行业准入条件(2007)》进行了修订,编制了《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4)》(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或者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

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须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新建和改造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不含回收锌电池中二次金属项目),规模须达到3万吨/年以上。

新建及改造铅冶炼项目,粗铅冶炼须采用先进的富氧强化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或一步炼铅工艺,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炼铅工艺,并需配套双转双吸或其他双吸附制酸系统以及尾气治理工艺,制酸尾气需配套脱硫设施。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铅冶炼技术。鼓励矿铅冶炼企业利用富氧强化熔炼炉处理铅膏等含铅二次资源。鼓励采取专门脱汞技术和安装汞回收设施。新建及改造锌冶炼项目,硫化锌精矿焙烧必须采用硫利用率高、尾气达标的流态化焙烧工艺,单台流态化焙烧炉炉床面积须达到109平方米及以上,配套建设烟气双转双吸或其他双吸附制酸系统以及尾气治理工艺。硫化锌精矿富氧直接浸出工艺须同步建设硫渣处理设施。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大中型锌冶炼企业搭配处理锌氧化矿及含锌二次资源,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含锌二次资源的回收管理工作,新建、改造及现有含锌二次资源利用项目中二次资源的回收、处理须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鼓励集中处理镀锌铁皮、镀锌钢材等含锌二次资源,有效回收其中的锌、锑等二次金属;鼓励针对回收锌电池中二次金属的研发、产业化工作。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建设含锌二次资源冶炼项目。鼓励采取专门脱汞技术和安装汞回收设施。

铅锌矿山地下开采综合能耗须低于7.1千克标准煤/吨矿、露采矿山铅锌矿综合能耗低于1.3千克标准煤/吨矿。铅锌选矿综合能耗须低于10千克标准煤/吨矿。矿石耗用电量须低于40千瓦时/吨。按冶炼品位50%的铅精矿计算,新建及改造铅冶炼项目,综合能耗须低于310千克标准煤/吨,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210千克标准煤/吨。新建及改造锌冶炼项目,电锌工艺综合能耗须低于90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生产析出锌电解直流电耗低于2900千瓦时/吨,锌电解电流效率大于88%;蒸馏锌标准煤耗低于1600千克/吨。现有铅冶炼企业,综合能耗须低于330千克标准煤/吨,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230千克标准煤/吨,铅电解电流效率大于95%。现有锌冶炼企业,精馏锌工艺综合能耗须低于220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工艺综合能耗低于920千克标准煤/吨,蒸馏锌工艺能耗低于1650千克标准煤/吨,电锌直流电耗低于2900千瓦时/吨,电解电流效率大于87%。现有铅锌冶炼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尽快达到新建企业能耗水平。

新建及改造铅冶炼项目,总回收率须达到96.5%及以上,粗铅熔炼回收率达到97%以上、铅精炼回收率达到99%以上;总硫利用率须达到96%以上,硫捕集率达到99%以上;水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8%以上。新建及改造锌冶炼项目,冶炼总回收率须达到95%及以上;蒸馏锌冶炼回收率须达到98%及以上,电锌回收率(湿法)达到95%及以上;总硫利用率须达到96%以上,硫捕集率达到99%以上;水的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5%以上。所有铅锌冶炼项目须设计有价金属综合利用建设内容,回收有价伴生金属的覆盖率须达到95%及以上。

现有铅锌冶炼企业,铅冶炼总回收率须达到96%以上,粗铅冶炼回收率达到97%以上;总硫利用率须达到96%以上,硫捕集率达到98%以上;水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5%以上。锌冶炼蒸馏锌总回收率须达到96%及以上,精馏锌总回收率达到94%及以上,电锌总回收率达到93%以上;硫的利用率须达到96%(ISP法达到94%)以上,硫的总捕集率达99%以上;水循环利用率须达到95%以上。现有铅锌冶炼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资源消耗,尽快达到新建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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