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钼矿业发展的现状
1.1我国钼矿储量分布及特点
中国钼矿资源丰富,“十二五”以来,资源储量增长幅度大,总保有储量840万吨,居世界第2位。探明储量的矿区有222处,分布于28个省(区、市)。就各省(区)来看,河南储量最多,占全国钼矿总储量的30.1%。其次陕西占13.6%、吉林占13%、另外储量较多的省(区)还有:山东占6.7%、河北占4%、辽宁占3.7%、内蒙古占3.6%。
我国钼矿的第一个特点是探明储量虽多,但其品位与世界主要钼资源国美国和智利相比,显著偏低,多属低品位矿床。矿区平均品位小于0.1%的低品位矿床,其储量占总储量的65%。中等品位(0.1%~0.2%)矿床的储量占总储量的30%,品位较富的(0.2%~0.3%)矿床的储量占总储量的4%,而品位大于0.3%的富矿储量只占总储量的1%。第二个特点是虽然品位低,但伴生有益组分多,经济价值高。钼作为单一矿产的矿床,其储量只占全国钼总储量的14%。作为主矿产,还伴生有其它有用组分的矿床,其储量占全国钼总储量的64%。与铜、钨、锡等金属共生和伴生的钼储量占全国钼总储量的22%。第三个特点是规模大,并且多适合于露采。据统计,储量大于10万t的大型钼矿,其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76%,储量在1~10万t的中型矿床,其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20%,适合于露采的钼矿床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64%。第四个特点是地质工作程度比较高。
1.2我国钼矿的采选能力、钼精矿产量及采选产能利用情况
2006年以来,我国钼矿的采选能力及全国精矿产量均大幅增长,其中钼矿采矿能力从2006年的9.3万吨(实物吨)提高到2008年的17.1万吨,再提高到2013年的31.3万吨。
钼矿选矿能力从2006年13.2万吨(实物吨)提高到2008年的21万吨,再提高到2013年35.2万吨(河南选矿能力16万吨,占全国的45%)。
钼精矿产量(金属吨)从2006年的4.5万吨提高到2008年的8.1万吨,再提高至2012年的12.1万吨,再减少至2013年的11.8万吨(河南钼精矿产量4.9万吨,占全国的40%),预计2014年达12.7万吨。
我国钼矿采选能力主要集中在河南、陕西、辽宁、吉林等地,即钼矿资源集中的省,该四省的钼采矿能力、选矿能力分别占全国总能力的71%和80% 。
值得关注的,2008年我国钼矿采矿产能利用率为92%,选矿产能利用率为77%,即从2008年起,我国钼选矿产能已出现过剩情况。2013年我国钼矿选矿产能利用率大致统计与估算为78.6%,与2008年相似。2013年河南钼选矿产能利用率为68.1%,属产能严重过剩。
1.3我国钼矿企业状况
我国钼矿企业多,规模小,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优强企业(洛钼、金堆城、龙宇钼业、新华龙钼业等)少,2013年河南省共有钼(钨)企业45家,钼产品产量2000吨/日以上的仅11家,分布在10个县(市)内。多数企业属需淘汰落后产能:生产设备差,回收率低,污染重,资源浪费大,令人担忧。全国钼矿企业状况与河南省差不多。
二、 “十三五”我国钼矿业发展趋势
由于我国与全球一些发达国家,均将钼作为稀有战略资源进行控制与储备;我国“十三五”钼产业政策将围绕“控制与储备”为主而制定;预测“十三五”我国钼市场可能供需两旺,大致平衡,国内钼价回升的概率大;预测“十三五”我国钼资源储量大幅度增加的概率减小。根据上述几点,可推断我国“十三五”钼矿业发展环境较好,在保护中开采,在开采中保护,建设钼绿色矿山的趋势不会变。
三、关于“十三五”钼矿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建议
3.1加大战略合作共赢力度(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法治化建设)
在“十三五”期间,钼矿优强企业与中小企业,应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机制,加大战略合作共赢力度,形成混合所有制等多元法人治理先进结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此政策应上升为法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发展,方可逐步形成在全国乃至全球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规模化”钼矿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这符合国家改革发展产业导向,也符合钼矿业发展规律,势在必行。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十三五”期间,我国企业(包括钼矿企业)新的发展模式将是“1+3”,即“1”为企业治理结构法治化,此乃主题;“三”为抓手:“诚信法制化、贸易法制化、监管法制化。”
3.2继续加大钼矿资源勘查投入力度
应继续加大对斑岩型-矽卡型等工业类型钼矿资源的勘查投入力度,建立更多可供开采的钼矿山资源基地,这符合控制与储备钼矿资源的规律,也是政府与企业责任。
3.3坚持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十三五”期间,优强钼矿企业自主创新,应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产学研三结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向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开发、综合利用转化;与此同时,对钼精深加工的技术设备,要舍得投巨资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如我国高铁然。“十三五”期间,中小钼矿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与优强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共赢,搭车率先提高自身治理结构能力,否则,中小企业坚持自主创新是很难的。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3.4扩大矿产经营范围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
我国已查明钼矿资源是以钼为主矿产,并共(伴)生多金属为主流类型。钼与铜、钨(伴)共生成矿规律决定了,在“十三五“期间,深部找矿将可能发现若干个大型铜钼矿床及钼钨矿床。为此,建议应引起钼矿企业的重视,主动抓住查明铜钼矿床及铜钨矿床的机遇,扩大矿产经营范围,从单一钼矿开发利用向铜钨等多金属开发利用转型。“走出去”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是我国铜资源等短缺矿种持续利用的基本战略,境外铜钼共(伴)生资源较多,控制占有铜资源,也就可能控制占有钼资源。“十三五”国家产业政策,必将鼓励优强钼矿企业“走出去”,开发利用境外铜钼资源。
3.5关注我国稀土、钨、钼等产品被世贸组织终裁败诉的政策变化
败诉后,应对措施可能有:国家将稀土、钨、钼等产品出口的管理措施,如关税、配额等可能调整,但出口总量控制近期不会改变;国家还可能出台按规模化、集团化、法治化规律提高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税,提高环保标准,大力发展稀土、钨、钼等深加工产品相关政策,继续推动稀土、钨、钼等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减少世贸组织终裁败诉的影响。
(姚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