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2013年淘汰27.3万吨落后电解铝产能,其中河北淘汰1.3万吨,河南淘汰26万吨。
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21个行业均完成了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国共淘汰电力落后产能544万千瓦、煤炭14578万吨、炼铁618万吨、炼钢884万吨、焦炭2400万吨、铁合金210万吨、电石118万吨、铜(含再生铜)冶炼86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96万吨、锌(含再生锌)冶炼19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0578万吨、平板玻璃2800万重量箱、造纸831万吨、酒精34万吨、味精29万吨、柠檬酸7万吨、制革916万标张、印染32.2亿米、化纤55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2840万千伏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