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门,对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北京、海南、西藏3个省(区、市)因治理任务轻,按照要求自行组织本地区开展自查,不参加全国考核评分。
总体来看,2014年《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良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重点企业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截至2014年底,全国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比2007年下降20.8%,规划重点项目完成72.4%。根据2014年考核结果,天津、浙江等2个省(市)为优秀;上海、江苏、辽宁、山东、青海、河南、江西、广东、福建、安徽、新疆、河北、四川等13个省(区、市)为良好;湖南、贵州、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宁夏、云南、吉林、重庆、广西、湖北、甘肃、山西等13个省(区、市)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