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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电解铝项目实施价格联动机制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6-07-07 17:43 来源: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新建电解铝项目实施价格联动机制。对于通过产能置换新增电解铝产能,由发电、电网、用户三方通过交易形成电价,以长江电解铝现货价格为基准进行三方价格联动。当铝价11500元/吨时,通过市场交易,发电企业交易电价0.15元/千瓦时,电网公司根据三方合同收取0.1元/千瓦时,形成用户到户电价0.25元/千瓦时。铝价上涨时,三方价格按一定比例上浮。以此为基点,三方签订价格联动合同,相关合同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备案后执行。

支持公用火电企业与用电企业重组。支持公用火电企业在现行政策下,发挥电力优势,自建用电项目或招商引资发展新产业,新增的用电负荷可直接供电,采取自备模式运行;新增用电企业也可对公用火电企业进行重组(原则上全额控股对方),重组后也可采取自备模式供电。重组电厂的系统备用费收取按自发自用电量收取,收取标准按电压等级确定,具体为:220千伏为0.02元/千瓦时,110千伏(含66千伏)为0.027/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下为0.03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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