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近日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新增的117种危险废物,源于科研成果和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积累以及征求意见结果,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