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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改革,铝土矿原矿税率7%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6-08-10 14:08 来源:

 

日前,河南省财政厅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豫财税政[2016]34号),矿产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此次资源税改革涉及河南省42种矿产品,其中备受关注的铝土矿原矿税率确定为7%。部分矿产资源品目适用税率表见下表:

税目

征税对象

征收方式

适用税率

铝土矿

原矿

从价计征

7%

金矿

金锭

从价计征

3.5%

银矿

精矿

从价征收

2%

铜矿

精矿

从价征收

5%

铅锌矿

精矿

从价征收

3%

铁矿

精矿

从价征收

2%

萤石

精矿

从价征收

2%

石灰石

原矿

从价征收

6%

高岭土

原矿

从价征收

6%

耐火粘土

原矿

从量征收

每吨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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