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简报
安监部门意见不再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前置要件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6-09-02 16:52 来源: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称,取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意见等资料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前置要件。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关于报部审查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电子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安全设施审查和要求提交相关意见的规定停止执行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将适时对上述规范性文件作出统筹修改。本通知自2016年7月28日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0.42897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