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出公告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文件(国发〔2013〕4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州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昌吉州境内3家企业违规在建电解铝产能项目建设,停止违规在建电解铝产能项目名单: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建80万吨电解铝项目;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在建80万吨电解铝项目;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建40万吨电解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