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有:
一、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
二、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
三、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四、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
五、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
六、认真制定优先发电计划。
七、允许优先发电计划指标有条件市场化转让。
八、在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正常用电基础上引导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九、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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