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厅日前出台实施《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今年将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500万元,用于环境污染防治有奖举报。
《实施细则》重点对奖金额度分配、举报核实、奖金发放办法、领奖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举报奖励更便于操作和实施。
据介绍,目前已开通了三种举报途径:一是拨打举报电话12369;二是向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写信举报;三是通过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nep.gov.cn或微信“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举报。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工作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实施细则》要求,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