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下发《关于深化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南将改革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革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此前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停止执行。
2020年1月1日前已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继续参与市场化交易,其对应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2020年1月1日前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及以后开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其对应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交易价格按“基准价+上下浮动”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