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至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了现场督察。督察发现,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环境管理粗放,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中铝包头铝业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三条电解铝生产线(产能55万吨)、三条高纯铝生产线(产能5万吨)、一条炭素生产线(产能12万吨)、2台33万千瓦自备机组;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中铝包头铝业的下属企业,现有两条电解铝生产线(产能74万吨)、3台35万千瓦自备机组。
存在主要问题有:(一)粉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突出;(二)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突出问题;(三)环境管理粗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原因分析:中铝包头铝业及其下属企业环境管理粗放,长期忽视群众合理诉求,粉尘、噪声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突出问题,生态环境守法意识不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上级企业,对该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管理问题长期重视不够、监督管理不力,既没有在各项考核中有所体现,也没有开展过有效的督促整改。
督察组将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并已要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