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具体要求:各地要充分汲取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经验教训,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但同时也提出,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措施,敷衍应对,临时性过关。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有色金属行业实施分级的有: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铅、锌冶炼、钼冶炼、再生铜、铝、铅、有色金属压延等。
实施时间:行动方案持续时间为2020-2021年秋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