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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再生铜合金原料》《再生铜原料》3项国家标准解析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23-07-05 09:05 来源:

为解决我国高品质再生铜铝原料不能进口的难题,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高品质战略性金属资源,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利用再生铜铝原料,替代矿石原料,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有色标委会组织制定了国家首批再生原料标准,包括GB/T 38471-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打破了优质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屏障。

为了进一步支撑高品质再生原料的规范化回收,推动“再生铜、铝原料”系列标准实施应用,有色标委会启动了3项标准的修订工作,GB/T 38471-2023《再生铜原料》、GB/T 38470-2023《再生铜合金原料》、GB/T 38472-2023《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已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本文将对3项新版再生原料国家标准进行解析。

GB/T 38472-2023《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一、标准修订背景

为充分利用国内外高品质战略性金属资源,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利用再生铝原料,解决我国高品质再生铝原料无法进口的难题,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有色标委会”)于2019年组织制定了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标准,打破了优质再生铝原料的进口屏障。

2020年7月1日,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标准正式实施,一解之前高品质再生铝原料无标可依的困境。标准明确划分了铝废料与高品质再生原料的界限,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局,守住禁止“洋垃圾”进口底线。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标准化对象为品质优秀(铝及铝合金含量高、熔化烧损少、夹杂量小、挥发物含量低)的可直接投入普通熔炉熔炼的原料,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符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不符合《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规定的禁止进口。但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逐条对照,判定货物是否符合标准中相关要求,海关表示对于部分口岸监管部门和实验室,不能满足试验要求,且很多贸易商没有严格按新标准组织货源,给海关检验造成较大压力,致使通关效率降低。为规范和提升再生铝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保障和支撑高品质铝战略资源的进口,有效支撑高品质再生原料的规范化回收,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因此对GB/T 38472-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在进口过程中,针对“铝块的尺寸”、“化学成分”等技术指标检验的问题没有达成共识,但上述指标仅与原料投炉熔炼工艺或经济效益相关,仅为供需双方在入厂检验过程需协商的问题,与国家严控洋垃圾进口的政策无直接关联,可不作为是否为高质量原料的判定依据;同时需要明确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铝块”涉及变形铝合金材料,明确“铸件”类型为失去原有功能的铸件等。为解决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各相关方对标准的理解、认识和执行不统一的问题,本次修订主要增加铝块的成分类型及包装方式,将尺寸规格移入分类章节中,增加压包/块的夹杂要求,更改了外观质量、再生铝锭断口组织、夹杂物含量、挥发物含量、铝及铝合金含量、金属总含量和放射性污染的要求;增加了危险废物限定指标及对应的检验方法,更改了出厂检验规则,将金属回收率、化学成分要求及其试验方法和对应的检验规则移至“入厂检验”中。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统一各相关方对标准的认识和理解,明确划分铝废料与高品质再生铝原料的界限,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局,守住禁止“洋垃圾”进口底线。为再生铝原料的进口、监管、检测、贸易及生产单位提供可操作的参考依据,统一和协调监管、生产、使用及第三方对高品质再生铝原料的认识,保障和支撑高品质金属铝战略资源的进口,不仅满足海关与环保部门的监管和判定需求,使得进口质量逐步好转,固废鉴别案例大幅度减少,极大提高通关效率,也满足行业对高品质再生铝原料的生产需求。对不断促进国内外优质再生铝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战略金属资源供应链稳定、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GB/T 38470-2023《再生铜合金原料》和GB/T 38471-2023《再生铜原料》

一、标准修订背景

我国严重缺铜,自给率不足20%。2021年我国年生产精炼铜约1046.58万吨,其中矿产铜786.88万吨,再生铜259.7万吨,再生铜冶炼占比24.8,足见再生铜在铜冶炼生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018年12月21日,《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到2020年底将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众多以废铜回收为原料的铜加工生产企业面临着“无米下锅”的尴尬局面。在国家标准委、生态环境部的紧急部署下,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铜企,联合环科院、环保部固管中心、各地海关等相关监管部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完成了《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两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但是,这两项标准研制时主要考虑当时需求量和进口量最大的铜和黄铜原料,急需解决其无标准可依的问题,而青铜、白铜和高铜类因进口量不大,数据不全,没有纳入。然而,随着全面禁止“洋垃圾”政策的实施,无标准可依的青铜、白铜和高铜等其他铜合金原料面临无法进口的局面。另外,在研制时考虑到了国际、国内两个原料市场,兼顾供需双方的贸易需要、使用方的入炉要求、海关检验的要求,没有明确关键指标和一般指标。标准发布实施时,针对进口再生原料,海关全部引用该标准文件,实施全面抽样检验,一方面造成了海关实施检验难度大,操作困难,另一方面原料滞留港口时间长,海关对商品保存、管理压力大,企业原料紧张,成本大幅上升。

因此,及时启动了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聚焦再生铜原料的回收处理、使用和监管要求,一方面与海关、环保部保持密切沟通,坚决拥护国家政策,确保禁止、限制进口的废铜能够阻挡在国门之外,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国内巨大铜消费市场的需求和依赖性,保障高品质铜原料能够顺利进行国内外贸易。通过科学界定再生金属原料与固体废物,全面梳理各品类高品质铜合金原料,统一各相关方认识,给出了再生铜合金原料和再生同原料新的标准要求。

二、主要技术内容

GB/T 38470-2023《再生铜合金原料》国家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合金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入厂检验、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再生铜合金原料。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观质量、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夹杂物和涂层、挥发物、铜实物量和其他要求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回收铜合金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离”、“分选”,全文中“再生黄铜原料”更改为“再生铜合金原料”,“水分”更改为“挥发物”、“金属黄铜量”更改为“铜合金实物量”,删除了“金属总量”的术语及要求;为了更好的辨别原料的品质,全面覆盖所有品类的再生铜合金原料,本标准按表观特征、来源和预处理加工方式将再生铜合金原料由4大类8小类更改为块料和屑料两类;标准要求中增加了“外观质量”、“危险废物”的要求,将“金属回收率”和“回收率”的要求调整至“入厂检验”,“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更改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按照SN/T 0570规定进行”,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检验方法、夹杂物检测中抽取铜米原料样品的规定,“检查和验收”更改为“出厂检验”、“组批”更改为“检验批和组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由50t更改为25t,将屑料的夹杂物样品的称样量由10kg更改为1.0kg。

GB/T 38471-2023《再生铜原料》国家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入厂检验、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再生铜原料。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观质量、放射性污染、危险废物、夹杂物和涂层、挥发物、铜实物量和其他要求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回收铜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离”、“分选”,全文将“金属铜量”更改为“铜实物量”,“水分”更改为“挥发物”,删除了“金属总量”;为了更好的辨别原料的品质,本标准按表观特征、来源和预处理加工方式将再生铜原料由原来五类更改为铜线、混合铜料和铜米三类和8个子类别;标准要求中增加了“外观质量”、“危险废物”的要求,将“铜含量”和“金属回收率”的要求调整至“入厂检验”,“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更改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按照SN/T 0570规定进行”,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检验方法、夹杂物检测中抽取铜米原料样品的规定,“检查和验收”更改为“出厂检验”、“组批”更改为“检验批和组批”,每个检验批的质量由50t更改为25t。

三、标准实施意义

两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的回收、贸易,消除各相关方在高品质铜原料的认知差异,明确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为可直接生产利用即直接投炉熔化,明确了出厂检验和入场检验的项目,进一步解决了除再生黄铜原料外其他再生铜合金原料无标准可依以及再生铜原料与铜及铜合金废料的区分问题。

标准清晰的给出了各类原料的名称及代号,强调分类装运和贸易,夹杂物指标要求远高于进口废物环控标准;各项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且对原料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挥发物含量、化学成分(铜实物量)、金属回收率以及具体的检验方法做出了详细规定,整体水平较上一版标准有较大提高。本标准整体技术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标准有利于提高再生铜合金产品质量和工艺稳定性,促进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更好的规范废铜回收再生利用产业,促进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使用再生铜料能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减少碳排放。我国再生铜的使用占铜总消耗量30%,据初步测算,相比于铜精矿,1吨再生铜制品可节能约1054千克标煤、节水约395千克、减少固废排放约380吨,保障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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