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3-01-01 00:00 来源: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第一条 为了使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和《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各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
第三条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主要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生产作业现场考核、典型作业、典型项目和模拟操作(或辅之以笔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必要时可辅以口试答辩等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人员(技师、高级技师)除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外,还需按《有色金属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条件和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审。
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对象
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各类技术等级培训班毕(结)业生;
二、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三、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
四、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新调入人员;
五、国家规定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的人员;
六、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等。
第五条 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优先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的职业(工种),参照原《有色金属生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考核大纲》及各企业标准(鉴定规范、考核大纲等),逐渐过渡到全部执行国家职业标准。
第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试题
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试题和技能操作考核试题。
有色金属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试题(理论知识)库建成使用之前,各鉴定站按《关于组织筹建有色金属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有色鉴定中心)备案。国家或行业试题库建成后,各鉴定站要根据有关规定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技能操作考核试题主要由各鉴定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命题。
第七条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鉴定站应于每年末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报有色鉴定中心。鉴定工作计划主要包括:
一、鉴定的范围:即职业(工种)、等级。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要符合《鉴定许可证》的要求。职业(工种)的名称要准确、规范;
二、鉴定人数:各职业(工种)各等级预计人数;
三、实施鉴定次数;
四、每次鉴定日期;
五、考评员聘任计划。
鉴定计划报有色鉴定中心批准后实施。在执行中,如确需调整和变更计划的,应提前报有色鉴定中心。
第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
一、每次实施鉴定前,由相应职业(工种)的考评员组成考评组;
二、考评组配备:
1、组长1名。考评组组长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由鉴定站指派。组长全面负责考评组的工,并具有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权力;
2、考评员人数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一般理论知识考试考场每30名考生配2名考评员或考务员监考;同一试卷必须由2 名以上考评员评分。技能操作考核现场每5名考生至少配2名考评员或考务员监考;考生完成的产品、成品、作品至少由3名考评员评定。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的考评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的考评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考评组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职业(工种)考评的具体方案;
2、负责鉴定的监考、评分、统计等工作;
3、及时处理考评中的各种问题;
4、核查并确认考评结果。
第九条 阅卷、评分原则
理论知识考试阅卷、技能操作考核的评分由各职业(工种)考评组负责。阅卷评分前,应认真学习阅卷规则、评分标准、评分要领及有关阅卷评分要求,统一阅卷尺度与评分基准。
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细致:严格按照试卷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全面细致地进行阅卷评分。对技能操作考核的过程型试题,考评员必须严密观察每一个操作过程与细节,不漏掉任何一个评分点。#p#分页标题#e#
2、公正合理:阅卷评分人员应不受情绪的干扰与压力的影响,客观公正合理地评判试卷与评分。
3、集体阅卷评分:为降低单人阅卷评分主观因素的影响,理论知识考试每一阅卷人只评阅部分题型,多人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