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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导则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9-01-01 15:00 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并发布《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本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促进铝工业发展呢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预防和控制铝工业循环经济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本标准就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提出了要求,相关企业和公开部门可参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建设和运行中污染的防治和环境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指导铝工业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加强污染控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为《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导则(HJ466—2099)》,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标准分为8个部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基本原则;铝工业提高资源﹑能源效率,降低污染负荷的主要途径;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污染控制要求;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保障措施;标准实施。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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