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和未经批准转让矿业权、盲目新建和改扩建资源消耗型项目等一系列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意见》,圈定治理重点,进一步推进铝土矿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对一些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意见》强调,要坚决取缔无证勘查开采活动,严厉打击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违法矿业行为。对以采代探行为,按无证采矿查处。对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圈而不探或达不到最低勘查投入、严重超层越界采矿、未经批准转让矿业权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对国家确定的鲁山铁矿区、登封铝土矿区、栾川钼矿区、灵宝金矿区、渑池铝土矿区、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等重点矿区和省确定的重点整顿县(市)继续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煤、铝、钼、金、铁、铅、锌、沸石、珍珠岩、盐、天然碱、金红石、红柱石等矿种实行重点管理,严格矿业权审批,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避免资源破坏和浪费。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推进铝土矿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所有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划区域向省氧化铝重点企业二次整合。省氧化铝重点企业必须按要求完成对规划区域内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的整合,在整合未完成之前不配置新的铝土矿资源。对采富弃贫、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要求、资源利用水平低等浪费资源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收回矿业权或停止配置新资源。省氧化铝重点企业取得探矿权后1年内不开展实质性勘查工作的,依法收回探矿权;取得采矿权2年内不开发资源的,依法收回采矿权。深入开展以铝土矿资源为主要原料的非铝工业企业的治理整顿,坚决制止盲目投资以铝土矿资源为主要原料的项目。积极鼓励氧化铝、电解铝等优势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拉长铝工业产业链条,提高整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