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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遏制盲目炼铜,河南企业积极响应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7-01-01 14:29 来源:


      2006年6月底《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发布曾一度抑制了投资增幅的再攀高,但铜冶炼行业投资增长幅度仍过快,且明显超过其他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对此,国家发改委于日前以特急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措施,遏制铜冶炼投资盲目过快增长的紧急通知》,以勒住投资疯长的势头。 
  《通知》指出,新建和改造铜冶炼项目单系统铜熔炼能力必须在10万吨/年及以上,落实铜精矿、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自有矿山原料比例达到25%以上(或者自有矿山原料和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矿山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40%以上),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5%及以上。新建铜冶炼企业必须达到粗铜冶炼工艺综合能耗5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电解精炼(含电解液净化)部分综合能耗在2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电铜直流电耗285千瓦时/吨以下。铜冶炼总回收率达到97%以上;粗铜冶炼回收率98%以上;水循环利用率95%以上,吨铜新水消耗25吨以下;占地面积低于4平方米/吨铜。铜冶炼硫的总捕集率达98%以上;硫的回收率达到96%以上。 
  《通知》强调,凡违反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管理等规定的铜冶炼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发改委下一步将发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铜冶炼新建和改造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得备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供地手续,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授信,电力部门依法停止供电。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的步伐也将加快。
  另悉,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40号有关文件精神,豫北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粗铜的3平方米密闭鼓风炉于2006年底前实施永久性关闭。    (李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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