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大铅冶炼行业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6-01-01 14:31 来源:
近日,河南省环保局发出紧急通知,以加强全省铅冶炼行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我省一些市县铅冶炼企业较多,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重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存在着违法生产和超标排污情况;二是一些铅冶炼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或验收,擅自建设或投运,造成区域大气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一些铅冶炼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治理工艺简陋,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这些问题一直未有得到根本解决,潜伏着污染隐患,存在着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必须加大全省铅冶炼行业环境监管管理力度。
《通知》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铅冶炼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铅冶炼企业进行一次普查和环保核查,摸清铅冶炼企业底数,查清污染状况;要对铅冶炼企业以及周围环境空气、土壤和水体进行调查和检测,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通过环保核查和环境检测,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的工艺和设备,以及利用坩锅炉熔炼再生铅工艺等,立即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淘汰、取缔。对近几年经批准建设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且不准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对长期没有验收的要限期申请验收,对验收后仍然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所有超标的铅冶炼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督促其限期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和完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李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