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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意见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06-01-01 09:32 来源:
 

七月十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豫政办(200655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意见》共分四个部分,第一,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企业范围和规划区域;第三,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措施和要求;第四,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保障措施。

《意见》首先强调,铝土矿是我省重要的战略资源,对我省优势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扶优扶强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优化配置的主要目标是:保障铝工业健康稳定发展、保证铝土矿资源向省氧化铝重点企业集中、优化探矿权采矿权布局、提高开采回采率、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意见》在第二部分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范围和规划区域时,明确指出:省内铝土矿资源主要向中铝公司(含河南分公司和中州分公司)、三门峡东方希望公司、三门峡开曼公司、洛阳香江万基(新安铝电)配置。登封中美公司、三门峡义翔公司和平顶山汇源公司要加快与省氧化铝重点企业或电解铝重点企业联合重组,在重组完成后,保证不扩大规模的前提下,可酌情就近适量配置铝土矿资源。

《意见》第三部分“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措施和要求”指出,要积极推进氧化铝企业与电解铝企业之间的整合,整合可采用参股、转让、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进行,参加整合的氧化铝企业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30万吨()以上,参加整合的电解铝企业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20万吨()以上,各地不得违规新建电解铝项目;按照政府调控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合理划分利益、依法规范办理、促进做大做强的要求,积极推进氧化铝企业对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的整合;坚决制止盲目投资以铝土矿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建设项目。

《意见》第三部分“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措施和要求”还提出,配置资源要与四个机制的建立相挂钩。第一,建立铝土矿资源配置与氧化铝对本省电解铝企业供应情况相挂钩的机制。各氧化铝企业200210月以来在我省新增产能所形成的产量,自本年度起,应按市场化原则全部供应我省境内的电解铝企业。每年第四季度,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我省氧化铝企业和电解铝企业的氧化铝供需衔接,签订下年度供货合同。氧化铝企业在办理探矿权、采矿权有关手续时,需出具与省内电解铝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负责对氧化铝企业产品销售情况的检查。凡氧化铝销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收回探矿权、采矿权或停止配置新的铝土矿资源。第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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