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电站建设无序、电源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也日趋严重。为解决以上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电监会等八部委联合以发改能源[2006]661号文,发出《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的行业结构调整。
《通知》指出,2002年6月以来,我国出现了新一轮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为尽快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电力建设,全国电力开工和投产规模快速增加,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缓解。但是,在加快电力建设的同时,电站建设无序、电源结构不合理、电力建设质量下降、安全事故增多、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发电设备生产与供应也极不均衡,因此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电力结构调整步伐。
据透露,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促使各地燃煤机组大量建设,小机组关停步伐明显放缓,企业自建燃油机组现象增多,造成部分地区燃煤和燃油小机组比重增高,煤电比重进一步增加。另外,还有不少电力项目以供热或综合利用的名义,建设小火电机组。2004年底,全国0.6万~5万千瓦火电机组有3796台,共计4666万千瓦,另有不上网的单机0.6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近1500万千瓦,还有燃油机组约2500万千瓦,均呈上升趋势。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在“十一五”期间,围绕保持电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步伐要求,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电力规划,实现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十一五”各区域电力规划。2006年和2007年电站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的规划安排建设,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规划有序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等工作。2008年及以后的具体建设项目将根据规划以及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
随着发电装机增加,要高度重视电网建设,保持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的协调同步发展。电网企业要努力提高输电设施的输电能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现有各电压等级输电能力的平均水平提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