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铝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主要措施。
《通知》指出,近年来氧化铝强化烧结、管道化溶出、选矿拜尔法等技术已广泛使用;大型预焙槽电解铝生产能力已占总能力的百分之八十;铝加工材产量快速增长,技术水平有所提高。2004年上半年以来,共清理违规电解铝项目23个,涉及投资额173亿元。停建和缓建的电解铝项目总能力达247万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的电解铝企业相继停产,停产能力约120万吨。污染严重的自焙槽基本被淘汰。2004年主要电解铝企业综合交流电耗水平比上年降低347千瓦时/吨铝,由于电耗下降约节电23.1亿千瓦时;2005年电耗水平比上年降低61千瓦时/吨铝,估计节电4.8亿千瓦时。电解铝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停止氧化铝加工贸易,促使2005年未锻轧铝出口同比下降21.7%。
我国铝工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一)铝土矿资源问题突出。资源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2.4%,但年开采量却占全世界开采总量的8%。全国铝土矿采矿证323个,矿山(点)却多达779个,开采秩序混乱;(二)氧化铝无序建设问题严重。目前氧化铝在建项目11个,计划建设能力1215万吨,投资总额约550亿元;正在建设的一期工程总能力610万吨,投资约300亿元。另有拟建项目5个,总能力320万吨。这些项目多属越权核准或未经核准;(三)电解铝产能大大超过需求,盲目建设有反弹压力。电解铝供过于求已使大量产能闲置,利用率仅约75-78%。但目前未经有效核准的在建项目11个,建设总能力112万吨,投资总额约73亿元。此外,尚有10个拟建项目,总能力140万吨;(四)铝冶炼结构失衡,电解铝企业经营困难。电解铝冶炼能力、氧化铝供应能力、铝土矿采选能力不匹配,氧化铝生产成本高,产量仅能满足需求的一半左右。(五)铝加工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不合理。行业整体装备水平低,技术经济指标落后,高附加值加工材品种不足;电解铝液直接铸轧的比例低,资源浪费严重。
《通知》提出,铝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原则是:以转变铝工业增长方式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按照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科学规划、总量调控、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宏观引导,做到氧化铝行业实现有序发展、电解铝行业制止违规投资反弹、铝加工行业重点开发高附加值品种,推动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升级,促进铝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目标是:2010年国内氧化铝总产能达到1400万吨,企业的海外氧化铝能力达到400万吨。选矿拜尔法普遍推广,拜尔法、混联法、强化烧结法等工艺不断完善,装备水平改善,综合能耗降低到90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回收率提高到93%以上。砂状氧化铝比例达到90%。保持电解铝供需基本平衡。扶优汰劣,使骨干企业的产量达总产量的3/4以上。淘汰落后能力,力争全部采用160KA以上大型预焙槽冶炼工艺,电流效率达到94%以上,主要企业综合交流电耗在14300千瓦时/吨以下、氧化铝单耗在1.9吨以下,污染物达标排放。再生铝的消费量达到铝总消费量的30%以上。增加高附加值加工材比重。使板带材与型材比例达到6:4,工业型材与建筑型材比例达到7:3,双零铝箔与单零铝箔比例达到4:6。电解液直接铸轧的比例达到70%、铝加工材综合成品率达到76%。增强先进铝加工装备设计制造能力,淘汰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的落后装备。
《通知》强调了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政策措施为:(一)加强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布局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二)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综合利用和节约资源;(三)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政策支持下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电解铝建设项目35%及以上资本金比例的规定;(四)加强环保执法,淘汰落后能力。由国家环保总局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电解铝企业名单,限期进行治理。按照产业政策规定,彻底淘汰二人转轧机等铝加工工艺装备;(五)整顿铝土矿开采秩序,合理开发国内资源,加大勘探力度,增加后备资源。开发低品位铝土矿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六)鼓励开发海外资源,拓宽利用国外氧化铝资源渠道,力争10年内使我国企业开发的国外氧化铝资源量达到国内需求量的50%。加强氧化铝进口协调和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规避市场风险;(七)从严控制电解铝出口,完善电价形成和电力供应机制,继续对电解铝产品出口执行取消退税政策,严格禁止氧化铝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