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决定推动合作,以增强能源安全和促进在能源领域的环境可持续性。该合作可以涵盖广泛的能源问题,包括能源供应的来源、能效和新技术。
特别是,两国确认石油天然气、核能、能效和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为双方合作的优先领域。双方将在遵守两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推动长期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开展合作。
●中国和加拿大决定共同推动在石油、天然气和铀资源的领域合作,包括在加拿大油砂方面的合作。因此,中国和加拿大将鼓励两国企业在上述领域建立互惠互利的经贸伙伴关系。同时,中加两国将鼓励和推动开展油砂技术的全面合作研究。
●中国和加拿大在核能领域拥有成功的合作经验。同时,双方在核能研究领域中均有很强的实力。两国将鼓励企业扩大在该领域的商务合作,并对先进核能技术的发展及其相关领域进行研究以低成本和提高核能系统的安全性。
●中国和加拿大承诺推动在能效和清洁能源领域(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合作。除了通过现有的机制开展政策对话以外,中国和加拿大将会积极鼓励和支持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在上述领域建立并加强联系,寻求合作项目和意向。
根据2001年双方签署的有关能源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将通过中—加能源合作联合工作组,保持定期对话并就本框架所规定的活动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