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1月18日公布30个违法开工项目后,于1月20日再次公布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其中五大发电集团的19家电厂赫然在目。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向中国长江三峡开发工程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等5家企业和单位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五大发电集团上榜。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尚未启动的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名单榜上,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国电集团、大唐集团和中电投资集团等5大发电企业在46家上榜企业中占据了前19家。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指出:国家环保总局不久前已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在2005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在2005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在2005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但是,由于安装脱硫项目的成本高,一些关键部件需要进口,致使许多电厂至今仍未启动脱硫项目。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面临处罚。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的“金沙江溪渡水电站(12600MW)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保法和环评法,被责令停止建设。
加大执法力度,国家环保总局决心已下。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官员说:“很难说还有多少违规、违法企业和项目没有公布,也不排除继续公布一批企业和项目的名单”。“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和项目不在少数,有些情况还有待查证”。“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日益严重,电力、钢铁、石化、铝业等各种有可能出现污染的行业都普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现象。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必须加强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改变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