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推进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文件已印发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实施。
《200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中,强调七大领域成为改革的重点。
这份年度性改革指导意见提出,2004年要着力推进七大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深化金融、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体制改革,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对投资、粮食流通、电力、电信体制等改革方案已经明确的领域,要加紧组织实施或进一步深化;对目前难以出台改革方案的,要继续研究、创造条件或通过组织试点等办法,尽力向前推进,争取尽快出台改革方案。对一些涉及面广、触及利益层次深、风险大的改革领域,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组织好各类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这位负责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要在继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方自主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加强改革方案制定和实施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