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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
河南有色金属网站 www.hnnm.cn 时间:2012-10-15 18:02 来源: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环境保护,坚持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

《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面完成我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撑。通过10—15年的努力,逐步改变环境容量超载状况,使排污总量减少到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要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已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集聚区,简化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区内企业或企业集团发展规划中的项目进行打捆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业过剩行业新上项目。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电力、煤炭、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落后产能,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实行强制性淘汰。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低碳型工业、建筑、能源、交通体系和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准、超总量、有毒、有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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