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7日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继火电、钢铁等行业排放标准之后,此次发布的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专门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照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公告,“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企业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扩大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和要求,加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新华网)